干货 | 民间借贷纠纷的常见法律问题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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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民间借贷?它和金融机构的贷款有什么区别?


  所谓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通俗的说就是民间借款行为,由此引发的纠纷称之为“民间借贷纠纷”。金融机构是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被称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它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出借人是否属于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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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中未约定管辖法院,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民间借贷本身就是一种合同关系,在合同中约定管辖不明的前提下以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假如双方就管辖问题没有约定,此时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会享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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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出借人首先应证明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成立达成了共同意思表示。在出借人能够提供完整、真实的借款证据,比如借款合同、借条的情况下,一般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之后要证明出借人实际上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微信交易支付记录等能够与前述的借款凭证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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